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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29   点击数:

咸阳师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咸师院教字〔2014〕第22

为了加强对教学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图表、录音、影像等形式存在,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总称。

2.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历史进程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必须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3.本办法中所称的教学档案,是指不属于学校档案室归档范围的教学档案以及属于学校档案室归档范围,但为便于本部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需要在本部门保留一份的教学档案。

4.教学档案应分门别类统一管理,凡需永久性保存的教学档案一律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管理;不属于校档案室归档范围的教学档案,由本单位保存管理,要保存完整的原始资料;为便于本部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需要保留的属于校档案室归档范围的教学档案,应以复印件或原件的形式留存。

二、归档范围

1.综合类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

2)学校制定的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办法和条例;

3)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重要会议的通知、文件、记录;

4)招生分配等方面的政策、计划、指标、办法;

5)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等文件。

2.教学管理类

1)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材料、新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册;

2)在校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包括休学、退学、复学和转学等);

3)学生奖惩有关材料;

4)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专业介绍、招生工作总结、录取审批表、毕业证及学位证存根;

5)本专科生课程一览表、实验项目一览表;

6)课程安排表;

7)教学任务书、校历、授课情况统计表;

8)教学检查及总结等有关材料,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奖办法、评奖结果与记录;

9)教学质量考评专家组听课记录、汇报材料、总结;

10)课程重修管理文件、重修名册、成绩单等资料;

11)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的申报、认定等资料;

12)各类学科竞赛组织、参赛、获奖等资料;

13)有关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制作的资料;

14)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示范课或公开课的资料;

15)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学技能训练资料;

16)语言文字工作有关资料;

17)高教研究类刊物等。

3.教学业务类

1)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精品课程或优秀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的全套材料(包括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案、习题库、试卷、自编或主编教材、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讲义、实习指导书、教学总结、发表的学术论文);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中期检查情况小结、综述材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3)本科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4)实习基地建设有关协议、文件等。

4.教学研究类

1)上级主管机关以及学校下达的有关教学研究的文件;

2)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以及相关文件等资料;

3)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改项目的有关资料;

4)本校教师制作和引用CAI课件、目录以及使用情况。

三、材料的归档和立卷

1.材料的形成和积累

院(系)档案管理员按归档范围分别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进行整理。

2.材料的整理与组卷

1)坚持部门归档立卷原则,由各院(系)档案管理员负责将积累的文件材料立卷后向学校档案室移交和归档;

2)各院(系)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照组卷要求,进行排序、装订、注释、登记等。

3.归档验收

1)学校档案室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者、接收人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

2)教学档案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移交。

四、教学档案的管理

1)按《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进行分类标引,给出检索分类号;

2)根据教学档案的内容和特点,编制用于组成挡号的二级类目代号简表;

3)教学档案号=年度号 教学档案分类号 案卷号;

属于教学管理材料的采用自然年度,其余可采用教学年度,涉及学籍问题的,可采用毕业时的年度(“届”)

五、教学档案的开发利用

1)查、阅教学档案按《咸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学校档案室须为查、阅者提供便利和检索工具。

六、附则

1)教学档案是学校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积极配合档案室的工作,搞好教学档案的管理;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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