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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专业见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29   点击数:

计算机学院专业见习,是计算机专业学生认知计算机行业、培养专业兴趣的有效途径,为了保证我院专业见习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学院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以系主任为负责人,认真遴选本适合本专业的见习单位,见习单位的遴选要以本专业知识的先进性、科学性及见习单位的知名度等因素为依据,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见习大纲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专业见习内容以专业见习大纲为准。

二、专业见习指导(带队)教师在各教研室专业教师中选派,在每学期初由教研室指定专业见习带队教师,见习带队教师负责本次专业见习的所有业务(包括与见习企业的联系、见习的具体流程、见习的人数等),指导(带队)教师职责如下:

1)指导(带队)教师必须熟悉见习大纲规定的有关内容以及教学班制订的见习计划,做好见习准备工作。

2)见习中要组织学生学习见习大纲,按见习教学要求和进度计划指导学生实习。

3)见习中教师要为人师表,要结合学生在见习中的表现,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纪律、安全和品德教育,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

4)见习中要加强对学生见习的指导与检查,指导(带队)教师要指导学生如何记录调查的资料和如何记录见习笔记。见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写见习报告。

5)见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见习中的表现和完成见习任务的情况,按专业见习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组织学生搞好见习总结。

三、专业见习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的第9-16周周末进行(2天),由见习指导(带队)教师提前2周向计算机学院办公室提交专业见习申请(包括见习的地点、时间、见习人数、学生用餐等)。计算机学院办公室负责向教务处办理见习手续,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联系专业见习车辆安排及财务报账工作。

四、见习企业(公司)在见习前1周必须向见习带队教师提供见习的具体方案及见习流程、见习要求等,并在计算机学院办公室进行备案。

五、专业见习完毕后,见习生要认真撰写专业见习报告,由带队教师给出见习成绩,专业见习成绩列入期末成绩。

六、对见习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按见习大纲和见习计划要求认真完成见习中规定的各项任务,记好见习笔记,见习中应勤观察、勤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

2)见习中要尊重指导(带队)教师、工作人员,服从安排,虚心请教。

3)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严格遵守见习纪律和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见习结束后,应在整理见习笔记的基础上认真编写见习报告。(不少于1000字)

七、专业见习带队教师在见习的过程中要严肃见习纪律,认真宣读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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