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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补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29   点击数:

计算机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补充管理办法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现结合计算机学院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分为软件开发、理论研究类型,论文类型由各答辩小组成员确定。

软件开发型:独立完成一个应用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论文字数8000字以上,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外文文献至少2篇,书籍文献不多于2册。

理论研究型:选题新颖、有一定的实际意义,要有足够的工作量。论文字数在10000字以上,参考文献不少于25篇,外文文献至少2篇,书籍文献不多于2册。

2、交叉评阅及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论文及答辩PPT中不出现指导教师相关信息;指导教师对其所指导的学生,答辩时采取回避制。

3、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于未达标学生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责令其修改后可进入下一轮答辩。

4、答辩过程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在30分钟左右,其中演示汇报10分钟,程序演示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答辩时要出示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全部资料。

5第一轮答辩,每个答辩小组应筛选10%-15%成绩较差学生参加第二轮答辩

6、论文进行二次检测后合格的学生,直接参加第二轮答辩。

7、第二轮答辩结束,每个答辩小组确定出本组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讨论,进行横向比较,最终确定答辩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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