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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评〔2019〕35号
发布时间:2020-05-20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评〔2019〕35号

各二级学院:

实习实训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规定性要求,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咸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4〕第43号)、《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4〕第51号)、《咸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方案》(咸师院发〔2017〕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习工作的开展应严格遵守《咸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4〕第43号)、《咸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方案》(咸师院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安排实习现象的发生。

各二级学院是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院长为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领导、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活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实习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决杜绝超纲实习、放任自流等现象发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二、严格执行提前申报与审批制度

各学院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前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考核标准等。

在实习活动具体实施时,应在实习出发前2周提出专业实习书面申请,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实习、见习)申请表》(附件1),并附详细的实施计划(模板见附件2)、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信息表(附件3)。省内单次实习(见习)少于100人的,教务处负责审批,省内大于等于100人的实习、省外所有实习见习活动均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三、进一步规范实习的实施与管理

1.实习单位选择及岗位要求。

各二级学院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择优选择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安排实习,并在实习实施前与实习单位签订权利、义务、责任明确的三方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实践教学基地应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安排学生实习,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学院及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或明显超过学生体力的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不得强制安排学生每天实习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4小时。

2.实习安全培训和实习动员。

实习开始前,各二级学院必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安全、实习岗位安全、财产安全、交友安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环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所有实习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及安全协议书。进入实习场所前,应由实习单位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同时,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好学生动员及思想工作,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实习任务、考核标准和实习纪律等。

3.加强实习管理,严格落实实习考勤制度。

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分别按要求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强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实习期间要严格落实实习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4.建立畅通的实习信息反馈机制。

二级学院向学生公布学院实习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建立该次的实习工作的微信群或QQ群(群内成员用真实姓名),确保信息的畅通和高效反馈。各带队老师在实习周的每周五17点前向二级学院分管领导递交《实习情况信息反馈表》(附件4)。

5.购买实习保险,确保实习安全。

春季本科师范专业联合编队教育实习意外保险由教务处负责购买,其他实习意外保险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购买,保险费用从学校实习费中列支,学院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保险的购买方法详见附件5。

四、切实做好实习总结与归档工作

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1周内,应根据指导实习的经验和有关问题,如学生的实习质量、知识能力缺陷、专业培养的不足及产生原因、本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等写出实习指导情况总结。

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实习结束2周内,召集全体指导教师进行研讨、写出本单位专业实习的书面总结。总结内容要反映本届实习的基本情况、经验教训和今后实习的改进意见;对实习生的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作具体分析,提出今后改进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全体实习生、全体教师和下一届学生传达,并着力调整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各二级学院及时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协议、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表、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学生考勤表、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实习工作结束2周内完成实习费用报销,同时将实习总结材料、学生实习成绩表、学生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交实践教学科备案。

                               

 

     教务处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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