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的课程设计是根据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而设置的专业必修教学环节。它是在实践性强、专业塑性强、对后续课程学习影响大、对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培养起重要作用的某些学科平台与专业必修课程理论教学完成之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的,旨在对学生进行阶段性专业综合应用能力训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它对突出学生的综合应用与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体现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特色、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与专业培养目标有重要作用。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理论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学生由知识向能力的初步转化。为了切实做好课程设计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设计的目的与任务
1.培养学生正确的系统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独立获取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巩固、深化和拓展学生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
二、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
1.课程设计的内容要符合课程设计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特色,突出学生的应用能力、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培养,能使学生得到较为全面的综合训练。
2.语言算法类课程设计题目应体现课程目标,涵盖尽可能多的知识点。
课程设计的题目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年年重复使用。
3.课程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要经过努力才能够完成。
4.课程设计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拟定,学生自选题目确实有实际应用背景的也可由学生自拟。指导教师给出课程设计指导书作为参考。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5人。学生每组人数为3-5人,亦可一人一组。每组学生题目不同。每组学生应分配好各自的工作量,每个学生独自完成题目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每人独立提交课程设计成果。课程设计成果包括:程序源代码、课程设计说明书。
6.课程设计过程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独立完成课程设计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所有任务。
7.指导教师应保证每天在机房不少于2课时的指导时间,其它时间可电话、可邮件、可短信等方式进行指导,并做好每天的指导记录。
8.保证课程设计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指导小组所有成员均有责任,指导小组组长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
三、课程设计工作流程
1.系(教研室)在每学期初告知课程设计,任课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课程设计工作。
2.排课时安排下学期课程设计,第二学期初提交方案初稿,课程结束前提交细则。组织填写《课程设计任务书》并尽早向学生发放课程设计任务书,说明课程设计的设计题目、设计内容、工作要求、评分标准等有关内容,作为学生进行课程设计的依据。
3.课程设计采取集中方式开展,按教学计划实施。
4.课程设计结束后,按照实施细则撰写《课程设计任务书》,思考题目,准备相关参考资料。
5.课程设计开始后,学生不能迟到早退,按正常作息时间参加课程设计。指导教师按规定进行指导。校外课程设计每天每一个点一名本系教师全程管理。
6.课程设计结束时,学生及时向指导教师提交课程设计成果。由指导小组组长安排答辩时间,开展答辩环节,并做好答辩记录。
7.答辩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在一周内,将每位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按《课程设计报告》、《课程设计任务书》顺序装订成册上交给指导小组组长,《课程设计成绩单》由指导小组组长按班级学号排序汇总后录入学校成绩管理系统并上交,福建以组为单位,每组一份。
四、课程设计成绩考核办法
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要严格、规范。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设计方案、说明书、作品的完成质量,创新与发挥情况,答辩(口试)情况等,对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总成绩=平时成绩*20%+报告成绩*20%+演示与答辩成绩*60%。
(1)课程设计在成绩评定中对每个学生要有答辩,答辩小组至少由两名教师组成,答辩要有记录。
(2)课程设计成绩按百分制,60分为及格,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重修。
(3)课程设计答辩期间或结束次日,将由学院督导组在每个班抽取一组学生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4)课程设计出问题,所有涉及人员教学事故处理。
(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