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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为加强和改进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和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各个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一、教学督导组的组织方式

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督导员3-5名。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给予聘任。

督导组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教学督导工作,愿意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作贡献;

2.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优秀教师;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干直言,实事求是。

二、教学督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1.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基本职责是深入教学一线,采取随机听课(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等形式,对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

2.检查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如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备课、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教育实习(见习/研习)、生产实习、考试、毕业论文、教研室活动开展等实施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反映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3.配合学院做好学校教务处中期教学检查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4.参与学院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工作,如课堂教学竞赛评奖、教学质量评估和检查、教改项目的评审等,并提供参考意见;

5.了解学院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典型调查和经验总结;

6. 检查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水平。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三、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式

1.听课制度。深入课堂了解实际情况,每位教学督导员每学期至少完成10课时随堂听课,其中至少涉及5名不同教师。每次听课应做记录、评价,课后及时向授课教师或学院反馈意见与建议;

2.检查和调研制度。每位教学督导员每学期至少完成如下抽查工作任务:教师课程授课计划5份、学生毕业论文材料5袋、期末考试档案材料5袋,走访师生至少2次(如召开师生座谈会或单独交流)。通过检查教学材料和走访等活动,把握学院教学工作基本情况,了解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提出督导意见;

3.总结制度。每学期期末,教学督导员要向学院提交1份书面的学期工作总结及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四、教学督导组的工作程序

1.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列入学院教学工作计划,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活动;

2.学院各部门、教师应理解和支持教学督导工作,为他们工作展开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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