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类博士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参与(排名前四)国家基金项目。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能力突出,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
(二)B类博士满足:
1.年龄35周岁以下。
2.科研能力强,或近五年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C类博士满足:
1.年龄40周岁以下。
2.科研能力较强,或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或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四)D类博士满足: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本学科领域有独到的学术思想。
博士招聘工作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管理办法》(咸师院党发〔2025〕8号)组织实施。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符合报名条件者投递个人简历及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邮件标题格式:“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应聘人员电子邮件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简历;
(2)《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本人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5)应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各类证书以原件扫描形式提供,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察。
(三)综合考察。
包含试讲、面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等。面试时应聘人员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四)体检与心理测评。
通过综合考察的应聘人员,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评由学校统一组织,待通知后按要求参加。
(五)学校研究及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入职报到。
(一)对录用博士研究生履职满一年考察合格后,办理事业编制。
(二)应聘人员需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7。
附件:(扫描底下二维码获取相应登记表)
1.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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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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